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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轨调查公司:夫妻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子女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发布日期:2025-12-11 16:46:42浏览次数:46


孩子踢球砸坏邻居豪车,费用谁承担?首先要明白离婚并不能免除父母对子女的侵权责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可能需要对子女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一、 真实案例:少年骑车撞伤人,父母离异谁担责?

基本案情:



小明(15岁)的父母于2020年协议离婚,小明随母亲李女士共同生活,父亲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2022年暑假,小明在骑自行车上学途中,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不慎将同向行走的七旬老人张阿姨撞倒,致其骨折。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阿姨为此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李女士作为直接监护人,在支付了2万元后,无力承担剩余赔偿。张阿姨遂将小明及其父母李女士、王先生一同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张阿姨认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共同对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虽然王先生与李女士已离婚,但王先生仍是小明的法定父亲,不能置身事外。


被告王先生辩称:

 自己已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且小明长期随前妻生活,其监护职责实际由前妻履行。自己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 法院裁判:父母之责,不因离异而免除



法院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应由其监护人即父母承担。


法院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离婚而免除。王先生虽不直接抚养小明,但其仍是小明的法定监护人,对于子女致人损害的后果,应与直接抚养子女的李女士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小明造成的损失8万元,由李女士、王先生共同承担。王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 为何“不直接抚养”也要担责?


法律如此规定,背后有深刻的法理和人情考量:


1.监护责任的法定性与共同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权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法定职责,离婚解除的是夫妻关系,而非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双方仍是子女共同的法定监护人。


2.保障受害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

若仅由直接抚养方承担责任,当其经济能力不足时(如本案中的李女士),受害人的损失将无法得到填补,这有失公平。让父母双方共同承担责任,能更有效地保障受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分散社会风险。


3.督促父母共同履行教育职责

这一规定也警示所有父母,即使离婚,也不能对孩子“只养不教”。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仍需要通过探视、沟通等方式,关心孩子的成长,履行教育义务,引导孩子遵纪守法,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常见疑问解答

Q1:是不是所有情况下,不直接抚养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A1: 原则上是的。但如果父母能够证明在子女侵权时,自己已经尽到了充分的监护责任(例如,孩子一直由对方控制,自己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损害结果与自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法院可能会酌情减轻或免除其责任。但举证难度非常高。


Q2:如果孩子是跟再婚后的继父母生活,责任如何划分?

A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也可能成为责任主体,需要与生父母共同根据其过错程度等因素分担责任。


Q3:支付抚养费能否等同于履行了监护责任?

A3: 不能划等号! 支付抚养费仅是履行经济供养义务的一部分。监护责任是复合性的,还包括生活照料、教育引导、行为管束和心理关怀等。仅仅支付抚养费,并不能免除其在子女侵权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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