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买房时老人支付的首付能否要求返还给老人?
主要有2种可能性。
1、借款关系成立,夫妻需要共同偿还老人支付的首付款。
2、借款关系不成立,老人出资算赠与给自己子女个人,子女个人在房产分割中会多分。
具体来说:
1、如果要主张借款关系成立,需要老人拿出一定的证据,例如转账备注,聊天记录,谈话录音,证明夫妻双方都认可这个出资属于借款,以后要偿还,这样胜诉才高,如果拿不出任何类似证据,法院可能支持,也可能不支持,主要看法官如何认定。
2、为了解决这个矛盾,2025年2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二规定
第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从这里边就可以看到了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以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也就是说,父母的出资可以给自己子女加份额了,不是以前简单的一人一半比例,而是自己父母出资算在自己子女头上,对自己子女多分。老人的利益就不单独返还了,而是算在自己子女头上了。也等于是侧面保护了父母的出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