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遇调查公司:债务存续期间转让财产有效么?
发布日期:2026-05-16 18:36:51浏览次数:20
春节期间,有一熟人前来咨询,说是自己欠了银行几百万的贷款,不准备还了,看通过什么方式能够保住自己的财产。我明确告知他:没有办法。他说,他想通过离婚的方式分割掉财产,并把房子转让到子女名下,看这样行不行。我同样明确的告知他:不行。为什么不行呢?
很多人在欠下巨额债务或者预期债务后,为了避免将来财产被分割偿债,往往采取离婚或者将房产转让到子女名下的方法规避可能到来的司法执行。这种方法有效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种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方法是极有可能会被法院撤销的。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以伪造交易、虚假合意掩盖逃债非法目的的行为,自始不产生效力。并且给予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制度,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合法债权的实现,保证社会的公平,确保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撤销权制度不仅是债权人挽回损失的工具,更是维护社会诚信、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法律机制。
所以任何逃废债务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启示:债务必须依法清偿,任何耍小聪明,试图通过“移花接木”方式逃废债的行为,不但不会规避债务,反而会因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引发新的诉讼,增加新的负担,从而导致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最终的结果是得不偿失。